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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盖“遮羞布” 多敲“警示钟”

发布日期:2018-07-26信息来源: 宿城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党员酒后驾驶如何处理?”2018年6月的一天,宿城区龙河镇某村支部书记王某来到镇纪委办公室向我当面询问道。

我拿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介绍说:“党员酒后驾驶不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还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党纪处理,如果因醉酒驾驶犯了危险驾驶罪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老王啊,你是不是有什么想说的没说啊?”我问道。

此时,王某闪烁其词、含含糊糊地说,“我们村李某因醉酒驾驶犯了危险驾驶罪。他家里条件不好,发生交通事故后住了三个多月院,本来在外地打工,因为这件事情工作没了,蹲了小半年牢,交了罚款,赔了对方修车钱,也受到了教训。而且,李某平时表现也很不错,虽然在外地仍时刻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书记,您看能不能给‘通融通融、照顾照顾’啊?”

“党员生活困难,我们要在生活上关心帮助。但是当前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党员管理必须按照要求来,特别是纪法融合后,党员干部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不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还应按规定受到党纪处理……”我耐心地说道。

意识到他可能存在的思想误区,我接着说,“我作为纪委书记,必须严肃地给你提个醒,你作为村书记,不应该有这种想法,党员犯了错就要按规定处理,法不容情,更何况党纪严于法。你们平时要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多宣传党纪党规,出现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少盖‘遮羞布’,多敲‘警示钟’,毕竟严管才是厚爱。”

第二天,我便带领纪检工作人员和村书记王某一起走访李某。初到李某家中,他表现得很排斥,他认为“我已经被判刑了,受到处罚,为什么还要处分我?”

我和同事们一起耐心地解释,将党纪党规、纪法融合向其说明,同时关心李某的生活。李某被我们的真诚打动,但是自己心理上仍有担心和顾虑,“我知道作为党员我应该接受党组织给我的处分,但是能不能不要开除党籍?”

“老李啊,你要知道,党员违规受到什么程度的处分不是我个人决定的,都是严格按照我们党的规定执行,你看这款条例就明确的说明了像你这种行为就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我一边拿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边解释。

在耐心解释下,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诚恳接受了应该受到的处分。但是,一丝遗憾、失落、伤心浮现在他的脸上。

“老李啊,虽然你将被开除党籍,但是这并不代表党和政府抛弃了你,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而且你作为一名老党员更应该勇于担当,记住这个深刻教训,好好表现,在以后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重新申请入党,党和政府会永远关心你的,党组织的大门也永远向你敞开。”

事后,我和同事们经常走访李某,关心、关注他的生活和心理状态,同时也按相关程序对李某进行了回访,让李某彻底打开心结、打消顾虑。(英昌磊)